刘欢去世不足两周,社交平台即出现AI合成的"刘欢妻子""刘欢儿子"视频,实为带货保健品。视频页面虽标注"内容由AI生成",但仍获数万点赞、上万转发,多方受质疑的平台回应却是:需家属自行举报才能处置。
数万
仿冒视频获点赞量
上万次
视频转发量
14天
刘欢去世至视频曝光约间隔
AI带货链条:谁在造假,谁在获利
1
带货账号独立制作AI视频
账号以"刘老师老婆"为名,用AI合成卢璐声音与形象,拼接刘欢生前表演片段,虚构去世前情形,博取公众同情。
2
挂上店铺小黄车完成引流变现
视频后半段直接推荐"黄精五黑粉"(1盒29.8元,3盒69.9元),结尾引导进入直播间下单。
3
涉事店铺:素材由账号自制,我们管不了
店铺负责人称不知情,视频文案与AI素材全由带货账号独立制作,并推称"这得平台管"。
4
平台:需权利人或家属举报才处置
记者联系平台客服,得到的答复是须由刘欢家属提交举报材料,平台才启动处置流程。
各方回应
家属
刘欢妻子卢璐
事件曝光前,卢璐已声明:"近日网络有关老刘的临终传闻和后事图片全是造谣。除了朋友圈,老刘和我都没有社交媒体。"
来源:极目新闻
商家
涉事店铺负责人
称尚不知晓有人冒充刘欢儿子带货,视频内容由带货账号自行制作,"应该是他们自己挂的,他们怎么说,我们也管不了,这得平台管。"
来源:极目新闻采访
平台
涉事社交平台客服
需由权利人或其家人进行举报,平台才会启动处置流程。
来源:记者致电平台客服
平台"避风港"还是"责任港"?
平台客服援引的逻辑,近似于传统互联网"避风港原则"——内容非我发布,举报后删除即可免责。但多名法律专家和媒体评论指出,这一逻辑在当前已站不住脚。
平台现行逻辑
依赖"避风港原则":内容非平台发布,等家属举报再删除
被动处置,将维权责任全部转嫁给悲痛中的家属
法律专家认为应当
平台通过算法推荐、流量分成深度参与内容分发,已非单纯"管道"
应对涉已故名人AI内容前置审核,对"家属"身份账号强制实名核验
一个假冒"刘欢妻子"的账号被平台算法赋予流量权重、被推荐给感兴趣的用户,平台就不能说"不知道",而是"应该知道"。
上观新闻·锋面评论
"刘欢妻子"视频带货?"内容由ai生成"不是免责挡箭牌!| 锋面评论
上观新闻
冒充刘欢家属卖货, 蹭名人不能如此无底线
南方都市报
"内容由AI生成"四个字,能免责吗
视频页面小字标注"内容由AI生成",部分制作方认为贴了标签就已尽告知义务。但法律专家明确:标识解决的是"告知"问题,不解决"使用是否合法"的问题。
《民法典》第994条
死者人格权受保护
死者姓名、肖像、名誉受到侵害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《广告法》
虚假代言属虚假广告
未经授权虚构身份进行商业推广,属于虚假广告,须承担相应行政及民事责任。
《刑法》第266条
诈骗金额达标涉刑责
谎称是名人家属带货,骗取货款数额达标的,涉嫌诈骗罪,将承担刑事责任。
最高人民法院
消费者可主张3倍惩罚性赔偿
AI仿冒名人带货构成欺诈的,消费者可依法主张惩罚性赔偿。
这不是第一次:已故名人被AI"复活"带货的规律
刘欢并非第一位遭受AI仿冒的已故名人。同类事件已形成可识别的灰色产业链:盯名人死亡消息→快速注册相关账号→批量生成AI视频→在家属反应前完成变现。
赵丽蓉、李咏、吴孟达等已故名人的"数字分身"均曾在短视频平台出现,有的"复活"卖货,有的"现身"荐股。
刘欢视频曝光后,部分视频被下架,但假借赵丽蓉等已故名人子女身份带货的同类内容仍大量存在,评论区不乏认同该人设的留言。
2025年底,"AI换脸"明星直播带货成为热门话题,有平台展开专项清理;然而此次仿冒事件说明,单次整治并未切断底层灰色机制。
有人冒充刘欢家人网上兜售"黄精五黑粉", 视频为ai生成引网友质疑, 相关店铺: 我们也管不了;平台方: 需由权利人或其家人举报
大河报
离谱! 有人用ai冒充"刘欢妻子""刘欢儿子"带货, 并讲述刘欢去世前情形
DV现场
买到相关商品?你有这些维权路径
①
识别AI合成视频的常见痕迹
关注声音与口型不同步、面部表情僵硬、视频拼接画质突变、账号注册时间极短等特征,可辅助判断真伪。
②
已购买:可主张退款或惩罚性赔偿
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,欺诈消费者的,可主张3倍惩罚性赔偿;最高法已明确AI仿冒名人带货构成欺诈时该条款适用。
③
平台内投诉:截图保存证据后举报
保存视频截图、购买记录、聊天记录,通过平台投诉入口提交举报,同时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。
④
普通网友也可举报,别等家属来
评论区或看到明显仿冒AI视频,任何人均可向平台举报,倒逼平台承担主动审查责任,不应只依赖受害家属维权。
有人用ai冒充"刘欢妻子""刘欢儿子"带货黄精五黑粉, 并讲述刘欢去世前情形;商家称不知情、管不了;平台方: 需由权利人或其家人举报
扬眼

